家属须知
LEGAL PROVISION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标准化、可视化办案流程:
一、侦查阶段(公安):
1、会见了解案情3~4次;
2、与侦查人员沟通(包括见面与电话)3次;
3、提交公安阶段辩护意见一份;
4、提交取保候审申请意见一份;
5、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6、批捕后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
7、接待家属(包括电话)3-6次。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
1、会见3次(第一次是听取对起诉意见的意见。第二次是核对证据材料。第三次是商讨辩护意见与方案);
2、阅取全卷(包括所有的诉讼及证据材料);
3、制作案件审查报告一份(包括对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的分析、调查及申请调查提纲、辩护方案等);
4、申请和参加听证会;
5、提出辩护意见一份(含事实、定性及强制措施适用和处理意见);
6、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意见一份;
7、与公诉人沟通(包括见面与电话)三次(第一次是递交手续、阅卷,与公诉人建立工作联系。第二次是提交相关的申请。第三次是沟通辩护意见);
8、与家属沟通3-6次(包括见面与电话,含通报起诉意见、辩护方案、辩护意见)。
三、一审审判阶段(法院):
1、会见4次(第一次听取对起诉书的意见。第二次核实证据与商讨辩护方案。第三次庭前辅导。第四次一审判决后询问上诉事宜);
2、制作庭审提纲一套(发问提纲、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答辩意见);
3、与公诉人、法官庭前沟通一次(包括申请和参加庭前会议);
4、进行开庭辩护;
5、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6、庭审后与法官沟通一次;
7、领取判决书;
8、草拟上诉状;
9、接待家属3-4次(第一次通报起诉书内容。第二次商讨辩护方案。第三次庭前沟通或庭后沟通。第四次判决后商讨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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