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办理有偿删帖业务,被判处非法经营罪

来源: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作者:郑君律师 时间: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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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被告人冼某某通过其开设的淘宝店在网上承接有偿删除信息业务,后通过向孙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支付报酬的方式进行有偿删帖,在删除成功后通过支付宝向客户收款,从中赚取差价。经审查,被告人冼某某通过网络进行有偿删除信息服务的经营数额为人民币62780元。
2018年3月2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冼某某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冼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冼某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冼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用,予以采纳。
一审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冼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二、被告人冼某某退出的非法所得8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