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名
Business areas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桂方、冯晓明组织卖淫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1054号)裁判摘要:区分组织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引诱卖淫罪的关键是行为人是否对卖淫者具有管理、控制等组织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性案例聂姣莲介绍卖淫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973号)裁判摘要:原审判决认定聂姣莲四次介绍他人卖淫为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19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
浙江省高院刑事审判庭关于执行刑法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一)浙高法刑〔1999〕1号目录一、 关于刑法总则二、 关于刑法分则三、 关于数额标准为正确适用刑法依法审理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卖淫及相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纪要》为进一步规范对组织卖淫及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准确定罪量刑,根据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号为依法惩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